网页中所有链接和活动元素一定要指明它们的目的所在。
细节:正常访客必须劳有所获。
如果访客的操作会导致任何页面外部反应(比如新开窗口,关闭当前文档或者开始下载文件),那么必须事先提醒访客。所要指向的文件应该列出它的文件类型、尺寸、打开方式等相关信息,浏览器并不会自动把这些列给访客的。交互表单(列表、选择框)一定不要跳转到新的页面。
细节:任何链接都必须清晰指定它的目标。
类似“这里”、“点击这里”这样的链接都应该禁止使用。表单中提交按钮的标题必须与点击后的出现的效果描述一致。类似“发送”、“重设”、“搜索”这样的文本还是可以使用的,禁止使用语义不详或者恶搞意思的标题。
细节:标题一样的链接打开到目标也必须一致。
当网页中出现两个标题一样的链接时,它们指向的目标必须也保持一致。如果一个列表项目中的链接是由一样的图标、轮廓、符号或者动作名称构成的话,那它们可能是通过 title 属性来区别的。比如:
细节:网页中的链接必须容易识别并且不可替代。
链接目标必须在网页中醒目可见,而且链接文本与所要链接到的内容保持一致(参考导航 - 网页链接。自动编码列表(比如 <ol>)中的链接不能包含产生目标项目的数值(参考 9.2.1)。
所有链接都能加下划线,除非访客禁止了浏览器的链接下划线显示。
细节:超文本链接可以用适当颜色加下划线的文字形式来呈现。
设计师一定要把链接部分和周围的文本或者文档元素区分开来。特别是不要禁止链接属性的下划线以及使用容易和周围环境混淆的颜色。不要把非链接内容或者文本加上下划线或者使用和链接部分一样的颜色。设计师并不能否定访问者是否用何种链接形式。
设计师不要任意改变链接默认的光标形式。例如在 HTML/XHTML 中,不应该用 CSS 的 cursor 属性来改变 <a> 的默认呈现。
一个元素可能就使网页重新排版
链接(包括其他元素)应该方便访客交互访问,改变它们的样式不会让文档变的乱七八糟。例如动态效果(:hover, onmouseover)可以改变背景色和文字背景修饰或者元素的能见度。但是元素尺寸、字体大小和粗细,甚至描述(display)方式都不要任意改变-这些改变将导致整个网页周围的元素重新排版,这可能使得访客需要重新发送请求(点击链接、按键等等)来访问页面。